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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水利局關于對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申報單位核查結果的公示 | ||||||||||||||||||||||||
根據《江蘇省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管理辦法》(蘇水規(guī)〔2020〕7號)和《常州市水利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市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通知》(常水安〔2022〕15號),經常州市防汛抗旱物資儲運中心等7家單位(名單附后)申報,通過了現(xiàn)場核查,現(xiàn)予公示: 1.常州市第一批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申請單位現(xiàn)場核查結果。 2.公示期為:2022年12月27~29日。 3.申請單位應當滿足的基本條件(否決條件)為:水利水電施工企業(yè)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申請等級評價之日前 3 年內未發(fā)生等級生產安全事故,無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無重大事故隱患。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申請等級評價之日前 3 年內未發(fā)生等級生產安全事故,無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大事故隱患已治理達到安全生產要求。 單位或個人對上述申請單位基本條件(否決條件)、現(xiàn)場核查結果有征詢和投訴的,應在公示期間向市水利局提出。公示期滿對現(xiàn)場核查結果沒有異議的,市水利局將發(fā)布常州市第一批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單位公告。 4.征詢和投訴 征詢:常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設管理處 征詢電話:0519-85682190 投訴:常州市水利局機關黨委 投訴電話:0519-85682189 附件:常州市第一批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申請單位現(xiàn)場核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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